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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有限責任國立成功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設置本校清寒獎學金

※申請資格:本校在學肄業之大學部學生,在本校前一學年學科成績,其為清寒生者總平均達75分以上,操性成績達80分以上。
※申請資料:
1. 在本校前一學年學科成績,須含操性成績、班排名
2. 學生證影本
3. 清寒證明書
※收件截止日期:113年12月9日(週一)下午16:00
※收件地點:文學院辦公室(修齊大樓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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