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文化部傳統藝術中心計畫誠徵專案工作人員1名
【工作地點】成功大學中文系林幸慧老師研究室
【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08:00-17:00(午休 1 小時),前後彈性半小時
【工作內容】
- 一般專題計畫行政/總務/會計相關業務、團隊聯繫事項
- 偶爾需至外地出差
- 協助撰寫專案研究報告或專案作業
- 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 對民間戲曲有興趣或至少不排斥
- 通基本台語會話,能通客語尤佳
- 具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歷
- 熟諳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
- 具計畫書撰寫、資料蒐集、活動現場拍照能力
- 具優良品德、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能獨立作業;個性隨和開朗、親和力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具有學校行政經驗
【起聘日期】2025年4月上旬(一年一聘為原則,後續視經費及業務狀況續聘。另新進員工得經勞資雙方協商後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良好者再予續聘(僱)。
【工作待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學士級第一年新臺幣35,775元、碩士級第一年新臺幣40,500元),依當年度人事室公布薪資標準調整。若有相關經歷,相關職前年資如符合規定可提敘薪,享勞健保與勞退、年終1.5個月(需12/1在職,依在職月分按比例計算)。
【檢附資料】
- 個人簡歷(含個人基本資料、照片、專長領域、相關經驗)
- 自傳
- 主要學經歷證明
【應徵方式及注意事項】
- 請於114年3月28日(週五)前,將上述所有檔案整合成一份PDF檔後,email至 10904017@gs.ncku.edu.tw 呂佳蓉小姐收,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文化部傳統藝術中心計畫之專案工作人員:OOO (姓名)。
- 檢附資料審查後將擇優以E-mail通知面試,採先到先審,經履歷資料審核通過者將以電話或email通知面談日期,初審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 檢附資料僅提供職缺審查使用,應徵者之相關資訊不會另作他用並將於審查後刪除。
- 錄取名單將一律於網路上公告,未錄取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其他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學校規定不得雇用之規定如下: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
- 相關委員會調 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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