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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誠徵1名身心障礙臨時人員職缺公告_12/8下午四點截止收件

出缺職務
身心障礙臨時工作人員
名額
1
工作項目
  1. 空間環境清潔、打掃維護管理。
  2. 系館草木養護修剪、除蟲防疫等庶務。
  3. 公文收發及分送、領包裹信件及郵寄、影印資料。
  4. 協助系上行政及活動事務。
  5. 系館設施、設備檢修及聯繫、整理搬運桌椅櫃及報廢物品。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具資格條件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具身心障礙證明(在有效期限內)者。身障類別以輕度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顏面損傷者、聽障者尤佳。
  2. 具相關技能檢定等證明為加分項目。
  3. 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佳。
  4. 具服務熱忱、配合度高、負責盡職。
  5. 面試時查驗證件正本無誤,始得正式進用。
應備資料
  1. 履歷表(表格如附件)。
  2. 檢附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影本。
  4. 其他工作經歷、能力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薪酬
工作時間每日4小時(依每月實際上班日數及政府規定之時薪183元計算)。勞健保費另計。
截止日期
民國112128()16:00前將應備資料電子檔案E-mail至聯絡信箱:9605025@gs.ncku.edu.tw(主旨請註明:姓名及應徵臨時人員字樣)或親自送至本系,逾期恕不受理。
通訊地址及
聯絡方式
701台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光復校區(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辦公室)
電話:06-2757575分機52105 (陳小姐)
E-mail9605025@gs.ncku.edu.tw
   
  • 初審通過者,本系將另行通知來系面談,若未克參加,視同放棄應徵。預計於民國1131月開始工作。
  •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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