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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計畫公告

一、徵件說明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以下簡稱臺綜大系統)為鼓勵系統內博士班學生進行跨校研究,厚植學術量能,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特徵求博士生參加跨校研究計畫獎勵申請。
二、申請資格
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之博士班學生及其指導與共同指導教授。
三、獎勵區間:須自110年7月31日起計前二年(108年8月1日)間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
四、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本(110)年9月15日止。
五、申請方式
1.本獎勵項目為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發表)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Q1優先推薦)。
2.申請本獎勵金之博士班學生,應由臺綜大系統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且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3.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4.申請人應於臺綜大研發工作圈公告截止日前,備齊申請表格與相關資料,向臺綜大系統各校研發工作圈窗口提出申請,由各校進行書面審查後,將推薦名單送至國立成功大學研發工作圈聯絡窗口。
5.推薦名單由臺綜大系統研發工作圈研發長聯席會會議(以下簡稱研發圈聯席會)審議,獎勵名單通過後,提送臺綜大執行委員會備查。研發圈聯席會認有必要時,得先邀請學者專家進行初審,結果送研發圈聯席會參考。
六、獎助經費及使用規定
1.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參萬元整,每年獎勵名額與核發金額,得視年度經費情形彈性調整。
2.本獎勵金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與博士班學生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3.每位博士班學生至多以領取二次獎勵金為限。
4.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七、各校聯絡人
1.成功大學–蔡佩玲:06-2757575#50923;E-mail: z10912018@email.ncku.edu.tw
2.中山大學–廖彗君:07-5252000#2615;E-mail: hueichun@mail.nsysu.edu.tw
3.中正大學–謝翠殷:05-2720411#16302;E-mail: admhty27@ccu.edu.tw
4.中興大學–張雅惠:04-22840580#106;E-mail:yhchang110@dragon.nchu.edu.tw
八、其他注意事項
詳請參閱「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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