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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系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審查資料說明

一、第二階段審查資料項目:

(一)修課紀錄 ( B: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二)課程學習成果
說明:
學習成果作品限三篇,且屬於高中在學期間所作,以文學作品為主,得過獎項者尤佳。

(三)多元表現 ( E: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F:社團參與證明、J:證照證明)
說明:
競賽成果、社團參與、證照證明、個人作品、特殊表現等各項資料限高中在學期間所
作,且與文學相關為主。

(四)學習歷程自述 ( N:自傳/學生自述、O:讀書計畫)
說明:
讀書計畫須提及申請動機與預計成果。

二、期透過備審資料了解學生在高中階段之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與學習歷程,發掘出有學習熱忱、具備文學潛能、體察人文與善於表達自我特質之學生。
三、備審資料內容格式不限,歡迎考生自由發揮,敬請提供有利於呈現個人能力特質、活動經歷、成長歷程、關懷服務等各方面之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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